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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总工会机构及职责

河东区总工会是河东区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受中共河东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

一、机关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议;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局、街、公司、区属企业党委管理其所属的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局、街、公司、区属企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

6、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天津市总工会做好市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总工会机关设7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调研宣传部、劳动关系部、权益保障部、财务部、经审办。河东区总工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服务中心。

三、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关绩效考核工作、信息调研工作、组织人事、纪检工作、机关行政、固定资产管理。

2、组织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职工之家建设、职工素质工程建设。

3、调研宣传部:工会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职工文体活动的开展。

4、劳动关系部: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职工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工作、河东区劳模协会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5、权益保障部:保障工作、法律工作、女职工工作、帮扶中心、信访工作。

6、财务部:会计、结算中心、内审、出纳、统计、核算税务代收、返还基层工会经费报销等事宜。

7、经审办:指导和组织实施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专项资金、资产管理等的审计。

8、职工服务中心:落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就业服务、素质提升、心理咨询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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