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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6日浏览:17514编辑:河东区总工会【关闭当前页】


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9 来源:知工

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1月25日(大年初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市委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的新要求、市委和全总的部署,进一步发挥好工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和全总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市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作为工会当前第一位的、最重要的、最紧迫的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坚定必胜信心,在联防联控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工会要始终绷紧严密防控疫情扩散这根弦,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服从服务全市防控工作指令,按同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协同其他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职工引导。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面向职工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传播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广泛动员职工、组织职工、凝聚职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要率先带头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市委和全总的各项要求。

二是忠实履行职责。各级工会要按照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职责要求,把所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想深、想全、想细,抓好本区域本系统重点任务的落实。要关心坚守在疫情一线的广大职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对抗击疫情一线人员的慰问,用心用情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排解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市总工会将对各乡镇街总工会所属的村、社区工会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各区总工会也可以配比一定的资金。

三是加大防护宣传。各级工会要多采取网络等载体,加强对防护知识的普及,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的宣传,引导职工主动学习防疫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向身边亲友科普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主动劝导、积极督促身边亲友加强自我防护,少聚集、少出门,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推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工会机关和工会干部安全

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确保工会工作有序开展。

各区总工会、局集团公司工会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把疫情防控贯穿工会工作全过程。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工会疫情防控情况的沟通,重点了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按照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的职责要求,抓好所承担的防控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各级工会要扎实做好所管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群聚集,定期消毒,必要时可暂停营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规定,工会各项工作多采取电话、微信等适合疫情防控的方式开展,严格控制会议等聚集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感染的几率,有效避免疫情传播风险。要做好工会干部的个人防护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抵抗能力,确保工会干部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单位的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向市总上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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